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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伤认定案例分析会达成共识 上下班无辜遭车祸算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5:5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到底算不算工伤,终于有了认定。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如果当事人被公安部门确认没有违反交通管理、并作出相应处罚的,应认定为工伤。

  近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佛山市召开了全省工伤认定案例分析会议,会议深入讨论了工伤认定典型案例,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初步达成了共识。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
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伤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工伤认定申请者与所申请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时,应不予受理其申请。

  一直以来,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工伤与“违反治安管理伤亡”不得认定工伤的规定存在冲突,给各地工伤认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混乱。本次会议表明,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及以下的,因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认定为工伤。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公安部门确认没有违反交通管理、并作出相应处罚的,应认定为工伤。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有公安部门确认违反交通管理、并作出相应处罚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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