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谁有权力强制出租车司机统一着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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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9:29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9月7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口市交通部门近日突然推出一项“提高城市档次”的新举措,要求从9月1日起,强制出租车司机统一着装,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停岗培训直至吊销从业资格证等处罚。许多出租车司机对此不满,责问这一规定依据何法? 海口市强制“的哥”穿着的服装制式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三种,还要系领带、戴手套,共8件套,交通局的指导价为295元。这对于目前属于辛苦微利、且流动性大的出租
海口市交通局指定三家服装厂的做法也受到质疑。虽然交通局转弯抹角、含糊其词地说不强调统一服装厂订做,但是却又规定服装与交通局要求的必须一模一样、分毫不差,不然将对出租车公司通报批评。所以,几乎没有哪家公司敢藐视交通局的“权威”到这三家服装厂以外的厂家定做服装。因此,交通局很难避开自己替个别老板牟利和向出租车司机“揩油”的嫌疑。 强制统一着装涉及政府部门的施政导向问题。现在,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老百姓最为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文明服务、交通安全、市场价格、公交效率等方面,这里面大量的工作就够他们操心的了,而对像统一着装这样既损害群众利益又对改进公共服务作用不大的措施,出台应该慎重。否则,即使出租车司机着装再整齐、再鲜亮,老百姓还是不会满意。 更严重的是,强制统一着装还违反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海口市交通局强制要求出租车司机购买统一服装,并以不穿制服作为处罚出租车司机的理由,这种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违反了职权法定的原则。在强调依法行政的今天,政府的行政行为应该严守法律边界,决不可随心所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