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防火费 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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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20: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尖子村农民修文国的家近日突起大火,危急时刻村民们数次求救,但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因该村没有交防火费拒绝出火警。 8月23日,面对众多村民“太绝情”的指责,消防队队长孙国华表示,1999年,他与大哥和三弟筹资近50万元成立了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这些村没签协议,所以他们就不为他们服务。据了解,该消防队没有审批手续,也没收费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专家认为,从法律层面上讲,这个消防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消防作为公共服务如果由私人来提供,必须进行良好的制度管理。政府把这项职能“下放”民营消防队,在一定时期内有其合理性,但政府不应就此“放手”,除了对其实施监管职能外,还应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不能全部退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