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两女生逼男生向同学施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20: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两女生逼男生向同学施暴(图)
  图片说明:青少年犯罪应引起社会关注(资料图片 请图片作者与本报联系)

  这是一起乍听起来让人不可思议的强奸案:三名被指控犯强奸罪的嫌疑人都是刚满16周岁的中学生,其中两名还是女生,受害者是他们的一名女同学,也刚满16周岁。案件发生在下午上课期间,三人逃课后在自己班级隔壁的空教室里实施了犯罪,而让人感到讽刺的是,当时他们的班里正在上法学课。

  8月15日,江苏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一审不公开审理了此案,一男两女三名被告被判犯有强奸罪,分别获刑一年半和两年。悲剧折射出一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问题孩子”管理中的诸多漏洞。逃课无人问

  案发时间是2005年4月28日下午1时许,当时教学楼里的某班准时上起经济法课。事后在被警方问起作案动机时,小丽称自己一直怀疑小兰在背后说她的坏话,挑拨她和小云的关系。

  根据小丽的口供,她和小云看到隔壁班级内没人上课,就把小兰叫到这间教室里“谈话”,小丽和小云各打了小兰一个耳光,并开始责问小兰“你是不是喜欢小明?”小兰哭着承认是。接着,小丽和小云开始商量找谁来和小兰发生关系,最后选定正在教室里的小华。小云事后供认称,自己之所以让小兰与别人当面发生关系,就是认为小兰这样做后就不会再喜欢自己也喜欢的小明。逼男生施暴

  据小云的口供,第一节下课后,她和小丽找到小华,让他“去安慰安慰正在哭的小兰。”

  小丽开始劝小华跟小兰发生关系,小华开始不答应,并一直想出去,但被小丽挡住了。在劝说小华的过程中,小丽还和小云打了小华两个嘴巴,踢了小华一脚。小华随后对小云等人提出要求:“你们帮我把两个仇人赶出学校,我就肯。”最后,在小丽和小云的监视下,小华对小兰实施了犯罪。孩子们怎么变成这样

  京口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喻副庭长认为,此案在全国都极为罕见,案件背后的现象值得深思。

  一审判决后,三名已被确定强奸罪名成立并被分别判刑的少年犯的家长对学校都颇有微词。此案中,三名被告与被害人均是镇江S技校的学生。这是所位于镇江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该校周围汇聚了多家中专、中技学校,受访的很多当地人对这里治安状况的评价都用“乱”字来形容。大量十五六岁少不更事的学生在此地活动,男女学生当街接吻者有之,打架斗殴更是时有发生,如何教育管理这些没有很好学习习惯且自控能力差的学生,是摆在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面前的问题。

  该副校长称这些孩子就是“品行有问题”,他认为,“问题学生”恶行的形成大多是在初中阶段。“不要说一般的普通初中,就连一些有名气的重点初中,也都是抓重点,放弃后进的学生。”(现代快报)

  (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受害人、被告人及在校学生均为化名)如何挽救“失足”孩子

  在分析这个案子时,南京财经大学从事法学教育的朱彤老师更愿意从教育的角度来观察。学校纵容犯罪苗头

  朱彤认为,此案中的涉案者所处的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环境都需要承担责任。“生源差的学校往往会忽视,甚至是纵容学生违纪以及轻度违法行为”。虽然不一定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一些小的违法中,犯罪的苗头却很普遍,“比如说敲诈勒索,以暴力解决同学间的纠纷,都很容易转化成犯罪”。家庭管教不能过于严厉

  同时,未成年人没有形成健康正确的价值观也是另一个主要原因。“此案中,男孩被家庭严厉管教,他可能因此变得胆小怕事,愿意去顺从于暴力或者是胁迫,加之没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家长应对孩子心理以及所处环境的正确判断,并加以引导。用法制教育引导孩子

  她呼吁中小学应当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现在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做得远远不够,法制教育并不是要告诉孩子们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而是要告诉孩子们什么是他们容易触犯的法律,什么样的行为已经走在了犯罪边缘,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