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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圆“月饼”越洋规矩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20:35 扬子晚报

  随着中秋佳节日益临近,到邮局办理邮寄月饼的人数激增,其中不少是寄往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然而,一些市民不了解月饼邮寄出国的具体规定,因而屡屡吃起了“闭门羹”。为此,邮政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邮寄“越洋”月饼,一定要特别留意各国不同的“规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延误。

  5日下午,记者在丹阳市邮政局大厅看到,前来办理月饼邮寄业务的人络绎不绝。家住
云阳小区的市民刘女士精心挑选了一盒月饼,打算寄给远在法国的儿子,但没想到,她的月饼根本出不了国。工作人员当即告知她:根据规定,法国不允许邮寄月饼入境。

  据丹阳邮政局市场经营处负责人介绍,月饼要想“越洋”,必须先通过国内检疫部门的“身份验证”:邮寄人的详情单及商业发票,且必须申报为干货;批量月饼须提供原产地证;月饼包装完好、不腐烂、保质期超过一个月等。

  此外,今年各国也都对来自我国的邮寄月饼有了新的规定,且规定不一。部分地区对月饼的馅或重量有严格的限制,要寄往加拿大,其月饼馅料不可含有肉类成分;澳大利亚严禁月饼馅料中有鸡蛋黄;新西兰严禁蜂蜜馅月饼进入;德国、印尼、丹麦和法国等23个国家禁止月饼入境。

  为此,镇江邮政局夏局长提醒广大市民:向境外邮寄月饼时,一定要事先做好详细咨询工作,以免邮寄的月饼被扣押、退回或销毁,导致身处海外的亲人收不到你的“心意”和“思念”。如对各国具体“规矩”尚不清楚的市民,也可向本市各邮政营业厅柜台服务人员咨询,或拨打11185邮政服务热线查询。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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