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合作医疗补助实行“四项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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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20:3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9月初,患肝病住院治疗的高邮农民林启良出院后,到市合管办报销医药费,他发现,拿到手的补助金比自己核算的数字多出了280元。市合管办工作人员解释说,在老林入院治疗的7900元医药费中,有2820元是中医药费用,市里实行的合作医疗补助“四项优惠”措施中,有一条规定,凡使用中医药治疗的,费用补助比例上浮10个百分点。 高邮合作医疗补助“四项优惠”措施的另外三条是:传染病病人住院治疗的,住院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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