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开车撞伤儿子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为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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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4:20 都市快报 | |||||||||
妈妈倒车不慎撞伤了儿子,保险公司却说不能赔,因为司机撞伤的是自己的亲人。今年7月7日在耶稣堂弄闯祸的妈妈司机,这几天被自己亲手签署的保险合同困住了。 今年4月才拿到驾照的母亲,当天中午带着9岁的儿子逛完商场准备回家。她在停车场上了自己的宝来车,母亲让儿子站到一边等候,车倒出来再上车。
但倒车时分寸没把牢,车一下撞翻了边上的自行车,又连带撞上了儿子。 医生诊断说,儿子的腿部,有两处骨折。(都市快报7月8日《妈妈倒车撞伤儿子》曾报道)。 医疗费花了几万元,出险当天,母亲即向自己投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这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昨天说,第二天他们知道这个小孩是被自己的母亲撞的。“按照合同,这种情况,我们不能赔的。” 在这份母亲亲手签署的保险合同上,在免赔条款中有这样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也就是说,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母亲一看傻了眼,自己签合同,怎么没看见这条规定?几天后再打电话,仍没法获赔。 这样的免责条款,不是这家保险公司独有的。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工作人员盛豪说,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每家公司几乎都有同样的免责条款。条款列明的,签了合同的,都要遵守。这位母亲很难获赔。 车险中还有一款“不计免赔险”,这只是针对出险后的责任比例认定,与“亲人被撞不赔”没有关系。 其实,这样的条款设计,主要是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一位保险业人士说,虽然他个人认为这样的条款不尽合理,但开车故意撞自己的亲人骗保的可能,也是存在的。“保险合同条款琐碎而繁乱,特别是免责条款,大家应先看清楚再签字,否则出了事,只能自己吃亏。”这位人士提醒说,不过现在不少人,都是在买车时通过车商投保,有的可能连名字都没签。“如果是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就得赔偿了。”(记者吕明合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