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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市县启动农村低保金发放5.8万人享受农村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7:2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9月7日讯(记者黄晓华通讯员石青理)我省已提出在2005年底前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全省已有15个市县正式启动农村低保金的发放工作,已列为低保对象的达3.71万户5.85万人。

  据了解,我省农村低保制度今年3月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市县民政部门逐步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等工作。至8月底,全省18个市县都相继出台了《
农村低保工作方案》,有14个市县政府批准出台了《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尚未启动农村低保金发放工作的万宁、乐东、昌江3个市县,目前也都已按照农村低保工作方案进入申报、审批阶段。

  今年8月,全省低保金支出176.85万元,平均保障标准66.8元,人均补差33.66元,最高的市县达60元,最低的为20元。1至8月全省共支出低保金1548.23万元。2005年各市县农村低保预算安排资金2173.24万元。目前,还有个别市县由于预算资金没有及时到位,影响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进展。

  8月份,海口市有2200人退出农村低保,退出人员主要是五保户。海口市

审计局6月份对该市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进行审计后,指出将五保户纳入低保范围,属于违规行为。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认为,农村低保对象与五保供养对象有政策上的区别,农村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要比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低一些。

  据悉,为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发放工作,省政府已将《海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列入立法计划。

  据介绍,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以一个人每月最低基本生活需要为测算依据。按照既保障基本生活又“不养懒汉”的原则,目前我省农村居民一个人每月最低生活需要的含义是:30斤大米、30斤蔬菜、3斤肉禽蛋类食品、1斤食油、1.5斤酱盐。该标准按现价折算人均约60元至80元。

  去年制订的《海南省农村改革方案》,把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列为我省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该方案规定,凡我省常住农村户口的居民,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均应列为农村低保对象,主要包括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因伤致贫人员,因病致贫人员,因灾及其他原因致贫人员。

  作者:黄晓华 石青理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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