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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形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7:58 重庆时报

  1.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致劳动者无直接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如单位因经营方面等原因欠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后调整经营策略,单位已有盈利,但却仍然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因用人单位原因致劳动者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劳动者工资或者生活费用。

  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但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或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6.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身份证等;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拒不交出劳动者档案的。

  7.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向劳动者支付经营补偿金。

  9.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0.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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