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级调研员杀害情人抛尸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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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8:08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7日讯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级调研员董兆歧因故意杀人罪7日被执行死刑。2004年7月,董将其情人许某杀死并肢解抛尸。 据了解,被告人董兆歧1944年生,原系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级调研员。1995年,董兆歧与许某相识,1997年两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1998年,董兆歧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购买住房一套,后以4万元价格兑给许某,并与其在此同居。
期间,许某多次催董办理离婚手续,二人因此多次发生争执。2004年7月24日,二人再次发生争执,董兆歧恼怒,用拖布杆多次击打许的头部、太阳穴部,并将许拖至卫生间内,用菜刀将其杀死后对其尸体进行了肢解,将被害人的衣物、尸块抛于哈阿公路阿城至尚志段的公路两侧。之后,董对犯罪现场进行了清理并企图自杀,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5年1月13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董兆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董不服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核准其死刑。(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