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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完善县处级干部考核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19 河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建峰记者黄清标)近日,邢台市委根据有关考核办法,对市直两个单位的领导班子作了调整,2名正职被免职,3名副职被诫勉谈话,1人被降职使用;另有4名干部因实绩突出被提拔重用。

  为体现考核的科学性,去年底,邢台市制定了《邢台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增强了被考核单位间的可比性,依据各县(市、区)基础条件的差异,把其
分为经济较发达、经济基础较好、经济基础较薄弱和城区及管理区4类,把市直单位按其性质和业务职能特点,分为党政综合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社会事业发展部门等7类,对不同类型赋予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权重。如把县(市、区)“经济发展”的权重定为55%,把以服务为工作中心的市直单位的“社会公认度”的权重定为40%。

  据了解,该办法对县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被评为“较差”的,班子成员一年内不予调整工作岗位,连续两年“较差”的,市委视情况对班子成员予以免职、降职或调整处理,或连任的班子成员每人下调一级工资。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种,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职务升降、奖惩、晋级等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免职待岗一年。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被免调一级工资和接受免职、降职或责令辞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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