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云南:建立命案办结通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22 检察日报

  本报昆明9月7日电(肖凤珍)为防止错案发生,进一步规范公诉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日前云南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建立命案办结通报制度。9月2日,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公诉部门严格办理致人死亡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该省检察、公安开始实施命案办结通报制度。

  命案办结通报制度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命案工作中,均要向公安机关通报
,对因证据不足被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或被法院判无罪的命案,检察机关应建议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如果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证据,足以指控犯罪的,根据两高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要重新提起公诉。

  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建生说,实行命案办结通报制度,是公安检察联合搭建的一个防止错案发生的有效平台。

  (来源:检察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