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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种能力提升办案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22 检察日报

  本报南京9月7日电(记者卢志坚通讯员王旭奇)一个涉及10多名证人、行贿人的大案,只用了两天时间就将证据全部取到位,这是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规范取证、提高取证能力的成效。

  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庄旭向记者介绍说:“今年3月底,在查办此案中,陆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由于涉及的证人、行贿人有10多人,取证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将
办案人员分成4个取证小组,对照查办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证据要求,两天内就将证据一次性取到位。”

  据悉,镇江市检察院从今年初就开始酝酿规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要求。镇江市检察机关经两轮逐条讨论修改,出台了该市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证据要求,共约3000字,用以规范、指导该市反贪工作。记者看到,仅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要求就多达13项。

  江苏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郑鄂介绍,江苏省检察院对该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提出了“规范取证工作、提高获取、固定证据的能力;着力提高反贪部门线索经营和初查的能力;规范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干警快速侦查的能力和反贪部门领导指挥决策的能力;规范办案纪律,提高干警抗干扰和阻力的能力”四种能力的要求。郑鄂说,镇江的做法正是这四种能力的体现。

  作者:卢志坚 王旭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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