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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擒马加爵拿了25万元 举报人该不该评英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49 金羊网-新快报
  陈贤壮入围“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候选名单惹争议

  声音:拿了25万重奖不该称英雄警察:这是陈贤壮该争取的荣誉

  新快报讯据《南国都市报》报道,9月6日,第九届“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评委会办公室正式公布“评选启事”,举报并协助三亚警方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马加爵的海南省乐东籍民工陈贤壮入围61人大名单。当时公安部和三亚市曾重奖陈贤壮25万元。

  此次评选由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评委会从全国130余名申报对象中初评出61名候选人。新华网、人民网、公安部网、新浪网将设置专题供网上投票。每张有效选票选择的候选人不得多于10名,评选活动将截至2005年9月20日。

  市民热议:陈贤壮算不算英雄?

  各大网站上,关于十大见义勇为英雄的评选一直在热烈地进行,截至6日晚上8时20分,新浪网上的数据显示,陈贤壮得票率为3.05%(得票最高者是为保护6名学生牺牲的江苏教师殷雪梅,是50.77%);在新华网上的数据是0.29%(得票最高者是为保护62名幼儿园孩子牺牲的河北护士郭钗,是6.07%),处于中游偏下。

  同时,市民和网友都对此事议论纷纷,大家争论的焦点在于抱走了重奖的见义勇为者还算不算英雄?金钱在这其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呢?

  一位名叫“唯一”的网友认为,如果没有那20万元他会那么留意通缉令上逃犯的特征吗?如果没有那20万元,他会那么义无反顾地冒着被伤害的危险去举报吗?所以,给奖励举报者多少钱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要把他算做见义勇为甚至英雄就显得十分牵强。

  三亚友谊街居民符先生说他支持陈贤壮,他认为举报得重奖也是见义勇为,承诺兑现悬赏,才能取信于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善于发动群众,才能让罪犯无处可逃。

  警察:这是他该争取的荣誉

  记者获悉陈贤壮入围大名单后,6日下午4时赶到三亚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了解情况,马加爵落网就是民工陈贤壮到该派出所举报的。记者见到了抓获马加爵的当天值班干警黄宏志。

  黄宏志警官对陈贤壮入围“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大名单并不意外,他认为这是陈贤壮应该争取的荣誉,毕竟是因为他的举报才让逃犯落网的,他相比其他的市民多了警觉,多了惩除恶人的意识。

  陈贤壮:原来大家还没忘记我

  6日晚上7时,记者电话连线在乐东家中的陈贤壮。他在获悉自己入围角逐“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之后十分高兴,他说原来大家还没有忘记我。他表示,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平静,只是仍有一桩心愿未了:他还梦想当警察,他相信自己有这方面的天赋和能力。

  “在钱和正义之间,我当然是义无反顾地选择正义。”陈贤壮强调。他说其实自己在发现并举报马加爵的时候,丝毫没有考虑这样做会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改变,他只是觉得这是他应该做的事。

  专家视点

  “见义有为”应制度化

  湖南师大副教授陈潭则指出,“见义有为”的提法比“见义勇为”科学,同时他认为,“见义有为”的制度化可以展现道德的持久力,否则光靠伦理的套话、空话,个人的道德显现力只会昙花一现。

  假如救死扶伤者能够领到一笔误工费、交通费、奖金以及公共组织颁发的奖章,假如对“见义有为”给予政策支持或法律保护,假如对“见义不为者”给予政策处罚或法律惩戒,公共秩序的伦理建构就能经常化、普遍化,仅仅提供信息举报马加爵的摩的司机陈贤壮就会激发更多的公民理直气壮地去拿政府的奖金!

  新闻背景

  举报马加爵获奖25万

助擒马加爵拿了25万元举报人该不该评英雄?(图)
  2004年2月23日下午1时20分,昆明市公安局接报云南某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发现一具男性遗体。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在该宿舍柜子内共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遗体。经警方认定,云南大学在校学生马加爵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马加爵,对提供准确线索的公民给予20万元人民币奖励。3月15日,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举报人陈贤壮共获得25万元奖励金(包括当地政府5万元的奖金)。6月17日,马加爵被判死刑。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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