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宁夏自治区新录用公务员先到基层锻炼一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50 宁夏日报

  全区新录用公务员先到基层锻炼1至2年

  本报讯(记者江澎)9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事厅了解到,从2005年开始,新录用公务员要到基层锻炼1至2年。锻炼期间,新录用公务员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至少要记好一本工作笔记,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参与完成一项接受单位的重要工作任务,帮助群众解决一件实际困难或问题。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日前出台了《关于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单位工作锻炼的实施意见》。从2005年开始,凡是由自治区及地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新录用的公务员,属于锻炼对象的,各地各单位原则上都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到录用机关县及县以下对口单位或乡镇、街道、社区及村级组织工作锻炼,在县及县以下无对口单位的,由自治区及地级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县级党政机关(含内设机构)新录用公务员也应有计划地安排到乡镇、街道、社区或村级组织工作锻炼。在锻炼期间因事因病请假累计超过60天,或离开基层单位外借工作及其他原因超过90天的,延长基层锻炼时间3至6个月。锻炼期满后,由录用单位组织考核,接收单位予以配合。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

  《实施意见》指出,新录用

公务员到基层锻炼,要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执行。今后,凡新录用公务员正式录用3年后在基层工作时间仍不足1年的,提拔任职时必须及时补课,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在其到基层锻炼工作时间满1年后办理职级职务晋升工资等有关手续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