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初战告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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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48 乌鲁木齐晚报 | |||||||||
近期,自治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对向外出租、承包科室及聘用无《医师资格证》人员行医的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分院、乌鲁木齐宝山医院、自治区红十字会医院3家医院的查处情况。这是自治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被查处的首批医疗机构。 今年5月,自治区卫生厅、公安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自治区红十字会医院自2003年以来将肝病科、静脉曲张科、皮肤科对外承包给他人经营;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及B超检查;前列腺科、外科、内六科、中医二科、检验科等科室医疗执业人员持假《医师资格证》或无《医师资格证》以及临床检验职称证书从事诊疗活动和独立从事临床检验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母婴保健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决定吊销该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分院将口腔科、中医科及中医肝病专科出租、承包给他人,卫生厅要求立即中止承包行为,没收该院所得的承包费13万余元,另处罚款4000元。 乌鲁木齐宝山医院牛皮癣科、妇科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糖尿病科、牛皮癣科诊疗所用药品未经国家批准;4人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1人执业助理医师未经注册独立执业。卫生厅决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对该院罚款6000元。涉及未经批准自制药品的行为已移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张晓艳 (来源:新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