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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推行药品召回制 中国药品界属于首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5: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关系到百姓的生命生活安全,在中国药品业界属于首次尝试

  “北京将逐步在一些大型药品生产企业中试推行药品召回制度。”这个消息对于百姓来说是个大大的好消息,因为这一天,我们已期盼好久。药品召回制度在国内空白,一方面是因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尚未完善,另一方面则是操作难度大,无论是药企、药店、医院,召回都会受到不同损失。但药品是防病治病和保障人们健康的特殊商品,和老百姓的生活、
生命息息相关。但愿药品召回制这扇门能早日打开,给百姓个安心。北京消息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9月6日,北京市药监局透露,明年起,北京准备逐步在一些大型药品生产企业中试推行药品召回制度。据悉,这将是中国药品业界的首次尝试。

  现状·尚属一片空白

  “我国有近8000万残疾人,听力残疾的约占1/3,其中80%是滥用抗生素而引起药物中毒性的耳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监司颜敏处长7月在四川接受采访时透露,自2001年11月开始,到目前为止我国已通报了30多种药品的不良信息。但是,由于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现状同先进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对药品的召回也尚属空白。去年,龙胆泻肝丸因含关木通成分被证实伤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文禁止关木通入药。然而真正退回的产品只占售出量的两成不到,绝大多数经销商并未退回,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几乎听不到什么反馈。据业内人士分析,主要因为缺乏强制的回收机制,药厂尽管愿意回收药品并退回货款,但若经销商无要求,药厂也不可能通过自律机制自愿收回。

  困难·体系不够完善

  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方来英表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网络已经覆盖全市146家二级以上医院,明年年内计划在全市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但目前面临的挑战是,不良反应报告病例数字逐年增长,但新发现的、严重(如致死亡)的不良反应病例太少;不良反应报告绝大多数来自医院,药品企业自主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仅占2%左右。药监局一位官员表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是建立药品召回制度的前提条件。我国目前尚无一家药厂实施药品召回制度,其瓶颈就在于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不够完善,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率太低,无法形成召回的依据。

  执行·企业自愿为主

  据介绍,药品召回制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用药安全,从长远看则维护了企业的形象。药品召回制度将以企业“自愿召回”和政府统一控制结合。据了解,在美国,药品召回制度主要分“自愿召回”和“强制召回”两种,其中,“自愿召回”由药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实施;“强制召回”则由政府部门负责实施。(刘圆圆)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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