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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批复同意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各地是否开征,由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决定

  本报今天上午10时消息记者赵燕华,实习生孙婷、通讯员高诒茜报道:记者今晨独家获悉,广东省物价局已正式批复,同意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至于如何执行,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表示,是否需要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油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当地的实际决定。确需开征的地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就燃油附加的收取方式、标准和具体执行时间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今年以来,受成品油价格不断上调的影响,广东出租车燃油成本大幅度上升,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很大。由于广东出租车行业实行承包制和挂靠制,增加的燃油成本完全由出租车司机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的稳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潜在因素。为此,省物价局已采取了一系列价格政策措施,如成品油价格监测日报制度、清理整顿涉及出租车的各项收费、减免出租车承包费或挂靠费、开展成品油价格和涉及出租车收费专项检查等。

  最近,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出台了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的政策,即广东各地城市出租车经营者经批准,可在运价之外收取燃油附加。出台这一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应对国内外市场燃油价格飙升,化解高油价对出租车营运带来的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出租车燃油附加属于价格范畴,是出租车运价的一部分,是对出租车经营者因燃料价格上涨、营运成本增加的一种补偿。出租车燃油附加由出租车经营者收取,收取对象是乘客,收费收入直接归出租车经营者。

  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是价格调控的临时性措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燃油价格大幅上涨时,将结合当地实际,适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出租车经营者收取燃油附加;当燃油价格回落到一定水平后,各地将会及时停止收取。
广东省物价局批复同意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图)
图:油价上升对出租车行业影响很大。本报记者 朱文海/摄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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