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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禹州政府非法圈地3000亩建设森林植物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7:03 西部时报
河南禹州政府非法圈地3000亩建设森林植物园

禹州市森林植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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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记伟     

  日前,本报接到群众反映河南省禹州市政府违法圈地2000多亩建设森林植物园,记者随后赶到禹州进行了实地专访。

  农民失地近3000亩

  禹州市森林植物园的前身是国有禹州市林场,位于禹州市区东北部,距市区只有两公里,分9个景区3个景观带。2002年7月,禹州市决定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多方融资,将该林场改造成森林植物园。该植物园设计园区面积3200亩,投资8.5亿元,分两期开发。一期工程面积就达2300亩,目前3200亩土地已全部基本竣工。

  记者在三里庄、肖庄村、燕井村等村采访发现当地农民对于禹州市政府征用农民土地特别不满意。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原来的林场只有几百亩,自从森林植物园建设以来直接征用了农民近3000亩良田。被占用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粮食产量高,现在以租代征后农民的收入大大降低了,也没有其他的补偿,只是每年350公斤小麦。土地征用前农民都不知道,也不召开村民大会商量一下。”

  另一位村民气愤地说:“本来我们靠近城市的耕地就少,每人只有半亩地,现在还合不到两分(0.2亩)地呢!每年就发几百斤粮食,根本不够吃。只好外出打工,下煤窑。如果真正按照征地程序,我们的一次性补偿款会更多,那样也好做一些生意。据说市里立项时竟然说这些基本农田是荒地,大部分是林场。”

  园内竟有领导别墅

  记者于2005年8月10日购票进入了植物园,令人诧异的是该门票的印刷既没有

财政部门的财务公章也没有核准价格,仅是印着“禹州市森林植物园第二期扩建工程优待券”字样,盖有禹州市森林植物园的公章和10元的票面价格。记者以没有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正规票据无法报销为由要求购买正规的景区门票,售票小姐表示只有这么一种门票,要么买票参观,要么退票。

  坐上观光电动汽车,导游小姐滔滔不绝地介绍了植物园的风景。经过一座别墅时,导游告诉游客,植物园内有10座别墅可以供游客吃住,目前只有个别几座营业。而据记者了解,当年建设森林公园的主要负责人,现任禹州市政协副主席的郭某拥有一座别墅———花龙轩,禹州市计生委的曹某建有丹凤楼,禹州市拆迁办的郭某有桂花苑,负责整个园林建设的总工也拥有一座怡心苑。导游对禹州市机关领导在植物园内建别墅解释说,这些领导的别墅都是招投标建设的,还有一些没有营业,所以暂时还没有起名字。

  而群众此前则告诉记者,一般人是不会去这些别墅吃饭的,都是一些领导在别墅里打牌、赌博,里面还涉及色情服务。植物园内安全,一般没有人去别墅里打扰的。

  除了一些待建的项目和修整外,记者在植物园内竟然看到了十几座坟头,导游解释说:“植物园占用3200亩的土地大部分都是农村的耕地,在地里立坟头当然很正常了,农民不愿意迁坟,只有慢慢地与农民商量了。”

  “以租代征”多占地

  当日中午,记者来到植物园办公大楼,禹州市森林植物园建设指挥部的铜牌还没有摘除。办公室主任李涛告诉记者,植物园是在禹州市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建设的,共占地3200亩,租赁农民土地2000多亩,分两期建设,基本建设全部竣工。它是禹州市的后花园和大氧吧,对于整个市区的生态环境的改良起了重要作用。

  对于植物园的征地手续,李主任表示:“植物园建设没有征地,不存在土地使用证,只是和周边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农民土地30年,补偿为头10年每亩土地补偿500元,中间10年补偿为每亩土地600元,最后10年每亩土地补偿为700元,不再给农民粮食了。”

  然而,去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中就明确指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

  《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文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对于禹州市非法租用几千亩土地建设森林植物园一事,本报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后 记】

  记者回京后,禹州市森林植物园发来传真函解释,称植物园的建设采取了“先包后征”的办法。为了不让被占地农民吃亏,先反租承包,共包30年,第一个10年每亩每年承包费为500元,第二个10年为600元,第三个10年为700元,等条件许可了再全部把地征收过来,这仅仅是一种过渡的办法。2004年的下半年,这块土地已经河南省国土厅批准,定性为“

城市建设备用地”。

  关于在植物园建房的问题。比如振昌艺苑和天奇亭是无偿捐建的。茶楼是原计生委主任动员他女儿建的,负责园区建设的总工建的舒心苑是游客服务点,其他几位同志建的桂花苑、百果山庄等服务项目都是在这种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千方百计投建的,而且这些都是按植物园的总体规划建成的功能性服务项目。

  函中称:“至于所涉及的建园是否立项、办证、个别群众认为承包费价格低等问题,我们为了给您节约时间,都不再详细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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