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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房产证办证流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03:2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在房屋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农转非确权),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

  新的房地产办证中心已于近期开放,具体办证流程:纳税申报(一楼70到82号窗口)→缴存维修基金(一楼46到52号窗口)→申请登记(一楼1到26号和53到69号窗口)→缴费(
一楼83到104号窗口)→领证(一楼1到26号和27到4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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