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保部门辟谣称农民工养老保险可继续退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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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09: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从今年10月1日起,不再办理农民合同工养老保险退保手续’纯属谣言!目前,广州市的农民合同工退保政策没有改变,农民合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经本人申请,可以按现行政策办理有关退保手续。”昨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本报向社会郑重声明。 据了解,不知何故,近日社会上流行一种说法:从10月1日起,社保部门将不再办理农
“绝对没有这回事!广州市没有出台任何政策说10月1日后不能退保。”昨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严正声明,“目前,广州市的农民合同工退保政策没有改变,农民合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经本人申请,可以按现行政策办理有关退保手续。” 该负责人还表示,社会养老保险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参保人老年生活保障的问题,对农民合同工也不例外。所以,国家一再强调,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合同工,必须按城镇企业职工的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农民合同工在本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在其到达规定年龄时,可以像城镇企业职工一样,每月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从而解决老年生活保障问题。 据了解,农民合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现行政策对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提供了三种方式:一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账户并计息,在本市重新就业参保的,接续其养老保险关系;二是跨统筹区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其新的参保机构;三是经本人申请,办理退保手续,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退保绝对是下下策,对个人来说是不负责任之举。”市劳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为任何一个人都会有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如果在年轻时不为年老时着想,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中途退保,那么年老时的生活保障将面临较大的困难。因此,提请广大农民合同工在选择退保时,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因为眼前的微小利益而放弃长远的终身保障,更不要因此而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放弃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最基本权利。(记者蒋悦飞 通讯员陈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