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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医疗废物实现无害化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09:55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广东省汕头市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自今年6月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全市已有23家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交付该中心集中处置,有效推动了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步伐。

  据悉,今年6月,以处理医疗废物为主的汕头市特种废物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正式投入运营,日处理医疗废弃物5吨。同时,汕头市出台了《市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确
立了医疗废物登记、集中处置及市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交换监督结果的统一监管制度,要求市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将产生的医疗废物交付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置;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发现医疗卫生机构交付处理的医疗废弃物种类、数量、重量发生重大变化的,将及时报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违反规定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或交付其他单位、个人处置的,由环保部门予以处罚。

  为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到位,汕头市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市环保责任考核中,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的主要指标。同时,结合汕头市正在进行的“创模”整改工作,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要求纳入到区、县政府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巩固提高“创模”成果责任书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环保部门还与卫生部门紧密配合,经常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并向分散的私营、个体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宣讲有关法律规定。

  今后,汕头市将逐步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范围由市、区属医院向村镇、个体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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