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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要求:不得用罂粟籽加工调味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09:5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记者朱玉周婷玉)近期有部分经销商为推销罂粟籽及用罂粟籽生产的罂粟籽珍、罂粟籽酱等调味品,错误宣传罂粟籽的保健和治疗作用,严重误导消费者。为此,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罂粟籽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调味
品。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指定的唯一允许利用罂粟籽榨取食用油脂的生产企业,其生产的罂粟籽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各级卫生、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罂粟籽油脂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场流通的罂粟籽及其调味品依法予以收缴并销毁。

  通知还指出,罂粟籽油脂纳入国家新资源食品进行管理,上市前应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经销。罂粟籽油脂的包装和宣传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口罂粟籽和罂粟籽调味品。

  我国是获得联合国麻管局批准,合法生产储备药用罂粟的6个国家之一。罂粟籽是麻醉药品原植物种籽,我国对其实行严格管制。罂粟籽不含有吗啡和可待因,含油率为36%至50%,常被加工为高级色拉油与烹调油。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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