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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房子搞传销美梦破碎竟抢劫———“传销客”抢劫作案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09:5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为圆“发财梦”,4名四川籍男子听信谗言,千里迢迢来到玉林“做生意”,参加传销,到头来亏了自己,富了上线,走投无路,铤而走险,抢劫“上线”,最后却落得人财两空。

  9月4日晚10时许,玉林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教育中路某出租屋内有4人持刀入室抢劫。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在出租屋内当场把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叫林×春、李×伟、曹×斌、曹×第,均为四川省人。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003年初,他们听“朋友”介绍,玉林市商品经济发达,做生意很容易赚钱。于是他们不顾家人的反对,揣上多年的积蓄,满怀发财美梦搭上了南下的列车,来到玉林。为使自己的资金更雄厚,林×春甚至变卖了家里的房子。

  到了玉林,朋友介绍他们加盟“深圳××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服装、化妆品生意。“加盟费”每份3800元,每人至少要购买一份,上不封顶。加盟后,才有资格发展“下线”。发展“下线”越多、购买的份数越多,日后的“分红”就越多。听完介绍,四人发觉这是传销,国家明令禁止,本想打道回府,但经不起“朋友”的吹嘘、诱惑,加之来玉林前曾发出“不发财绝不收兵”的豪言壮语。每人购买了五六份不等。“发财的日子就要到来了”,4人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不料两年下来,他们不但一分钱也赚不到,连老本也搭进去了,4人共亏损9万多元。因无颜回家面对父老乡亲,他们只好在玉林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9月2日,他们在玉林城区天心路某超市购物时,无意中听到两个中年妇女在讨论,“我这个月又发展了几个下线,赚了一大笔”。仔细一打量,他们发现这两人有点面熟,好像是自己“上线”的“上线”,曾经给他们“讲过课”。看到她们衣着光鲜,用的是高档手机,而自己还为一日三餐奔波劳累,4人怒火中烧,悄悄地跟在两人后面,得知她们就租住在教育中路某单位的出租屋内。

  回到住处,四人越想越气愤,越说越激动,最后决定对她们实施抢劫。次日晚上,四人持刀来到该出租屋,准备“干一票”,但刚好里面有很多人在“上课”,4人不敢下手,无“功”而返。9月4日晚上10时许,他们又在该单位门口守候。不久,那两名中年妇女回来了,4人尾随她们回到房间,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对她们进行威胁,要她们交出所有的钱物。正在此时,这两名妇女的一个朋友从外面回来,打开房门,看到这惊人的一幕,他马上把门反锁,打电话报警,四名“劫贼”遂成瓮中之鳖。

  “都是传销害了我……”面对民警,犯罪嫌疑人泣不成声。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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