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机关首次为越南培训检察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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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0:50 温州新闻网 | |||||||||
本报昆明9月8日电(记者 肖凤珍 吴锡章 扬健鸿)云南省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首次开展对越南检察官的检察业务培训工作。9月8日上午,越南检察官培训班开班典礼在昆明市举行(如图),高检院政治部、外事局联合给培训班发来贺信,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前来参加考察、培训的越南检察官表示诚挚的欢迎。 这次涉外培训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尚属首次。参加培训的越南检察官共有
培训班以集中授课与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集中授课3天,授课内容主要是介绍中国检察制度和主要检察业务;考察学习5天,参加培训的越南检察官将参观考察云南省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等,并观摩大理市检察官出庭公诉。(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