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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2:29 北京日报

  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真正落实到位,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体制机制也就有了根本的保证。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既是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城乡基层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环节。在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过程中,从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着眼,从满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现实需求着手,理顺行政体制,转变政
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不但可以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城市改革、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石”作用,还可以积极促进基层管理和整个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促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构建。

  现在,社区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之一,就是社区行政性任务的负担过重,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服务群众。推动市、区、街、乡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利于改变这种状况,使各级组织更好地服务群众。因此,我们在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过程中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就要从政策导向、制度设计、机制建设上向基层倾斜,逐步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干部下沉,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

  要积极推动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理顺政府与基层组织之间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提高为基层服务的水平,行政性的工作原则上不要简单地派给基层,不得不派的任务也要给基层创造工作条件;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管理网络和公共服务网络,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此外,还要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为它们服务群众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

  要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围绕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要求,推动政府工作重心下移,落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实现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民主自治管理的有机结合。要积极推进乡镇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乡镇财政体制,完善工作考评办法,使乡镇政府的工作逐渐转向创造发展环境,推进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搞好社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村民自治,带领农民走向共同富裕。

  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支持力度,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制度,增加公共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重点向郊区农村倾斜。针对城乡社区要求最为迫切的解决工作条件问题,市委市政府已经决定,由市区两级财政建立起居委会经费保障制度和村委会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保证社区和村级组织开展工作需要的办公经费、活动经费、培训经费,为每个社区提供8万元的工作经费,为缺少办公和活动场所的社区解决用房问题。建立健全对社区和村级组织发展公益事业的专项补助制度,支持城乡基层组织开展公益事业,提高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此外,还要通过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政府对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投入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前,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提供体制机制保证,时间紧迫,任务繁重,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尝试,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各级政府要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实各部门的责任,与制定、实施“十一五”规划相结合,把政府职能转换、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硬件建设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统筹规划,落实到基层,使建设基层和谐的各项工作在规范的制度保障下稳步推进。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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