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1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入股煤矿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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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3:0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9月9日消息 (记者蔡福津) 江西省新余市11名入股煤矿、涉嫌官煤勾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日前被依法查处,其中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群众举报,前不久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对辖域内45座煤窑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股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整肃,并从中查实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以及欧里镇原党委书记、原镇长和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等4名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获得
同时,当地政府明令要求参与煤矿经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本月22号之前撤出全部资金,违者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