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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正争取重新启动户籍改革 拟统一政策(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5: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尹安学、通讯员何少文报道:记者今晨从广东省政协提案办获悉,省公安厅在答复省政协提案时表示,该厅正在积极争取重新启动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

  省公安厅透露,积极争取的户籍改革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统一全省购买商品房和自建合法住宅入户的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凡在广东购买商品房或自建合法住宅达到一定面积的,可同时迁入户口;申请入户的商品房和自建住宅,必须是合法报批兴建的成套住宅楼,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或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一套商品房只允许房产所有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转让后的商品房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新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尚待省政府的批准。

  2001年年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中提出:“内地居民前来购买商品房、自建合法住宅、投资兴办实业和捐办公益事业的,可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后因户籍改革暂缓执行,这一规定也随之暂停,因此目前全省尚没有统一的购房入户规定。但省公安厅调查发现,除广州、深圳外,广东其他各市均自行制定了类似的购房和自建房入户规定。

  在今年广东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清远市政协副主席李雨松提出,现在在广东买房的外地人越来越多,他们希望能加入广东户籍,但现在存在很多问题:购房者多是为了解决小孩的读书问题而购房,他们要求未成年的小孩单独入户;大部分二手房原房产所属者的户口没有迁出,造成新的家庭户口没法迁入;有的一套房几户人合资购买,几户人都要求将户口迁入该套房屋中。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全省制定一个统一的政策规定,规范“购房入户”行为。
省公安厅正争取重新启动户籍改革拟统一政策(图)
  图:一家人看楼,入籍是其中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本报记者 魏辉/摄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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