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大部分时间可放爆竹 北京人大常委会已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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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20:1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记者黎政祥实习记者贾宜超)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以49票赞成、8票弃权、1票反对正式表决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年春节,北京市民将可以在烟花爆竹声中除旧迎新。 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的问题,新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二十四时
国家和北京市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与草案修改稿相比,表决稿最大的变化是调整了燃放时间,规定将每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延长到凌晨零点,每天增加了一个小时。这项规定还对携带烟花爆竹的规定、销售单位的安全要求,以及如何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等方面,表决稿也做了相应调整。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李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