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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学子为母索要“平等退休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5:4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日前,四川大学读法学的研究生李昊准备代理一起特殊的案子———为母亲代理一起全国罕见的劳动仲裁:李昊的母亲周女士原是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市支行出纳科副科长,由于年满55周岁,单位要求其退休,周女士认为自己足以胜任目前的工作而不服单位的决定,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与男性一样享有60周岁退休的权利,并称单位的做法属于退休歧视。据了解,河南省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近日已受理这起退休性别歧视案。当事者:足以胜任为啥要我退

  周女士昨日称,今年1月,她突然接到单位通知,要求其办理退休手续。周女士认为,自己现在身体很好,精力、经验等都足以胜任目前的工作,没有到退休的地步。她找到单位交涉,单位回复,依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她已年满55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坚持让周女士退休。儿子:违反劳动法要替母讨说法

  周女士想不通,决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撤销退休决定。周女士在川大读法学研究生的儿子李昊认为提起这起仲裁很有意义,在现实和法律层面都有很大的探讨空间,决定全力支持母亲,代理这个案子。

  他在为母亲书写的仲裁申请中称,单位以性别为依据,要求她55岁退休,但对男子却要求60岁退休。这违反了我国劳动法以及其他有关男女平等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女性在劳动中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这当然也包括平等的退休权和劳动权。以分别规定男女退休年龄的方式,迫使女性提前退休,限制女性劳动权是对女职员的性别歧视。此外,单位依据的《办法》作为国务院颁布的一个行政法规,效力级别低于《劳动法》等法律。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办法》中的这部分条款无效。所以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周女士退休。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认为单位的做法是对女性的歧视,违反了法律关于男女平等的规定,决定和李昊一起为周女士免费代理仲裁。平顶山建行:单位无过错

  平顶山建行人事部经理刘新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是依照《办法》办的,并无过错。如果有错那也是《办法》错了,单位是无辜的。

  对于单位的说法,周女士说:“打这个案子主要是为了唤起人们对我国退休制度的思考。”她本人对案件胜败并不在意。退休后虽收入会减少,但衣食无忧,“我对单位其实很有感情。”本报实习记者李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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