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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放条例改动获人大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6:40 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9月9日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年春节,北京市民将可以在烟花爆竹声中除旧迎新。

  记者注意到,与草案修改稿相比,表决稿最大的变化是调整了燃放时间,规定将每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延长到凌晨零点,每天增加了一个小时。

  据了解,改动是根据代表委员的二审意见做出的。如“破五”那天,如果燃放时间还是限制在23点的话,与民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相违。

  另外,对携带烟花爆竹的规定、销售单位的安全要求,以及如何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等方面,表决稿也做了相应调整。

  有市民担心,如果法规实施,今年春节将是北京烟花爆竹禁放十多年后第一个放炮年,如果管理不到位会不会造成局面失控?对此,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多个政府部门正在制定对烟花爆竹监管的具体配套规范,鞭炮“禁改限”后不会出现燃放失控的现象。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纪委书记刘学潮介绍,公安机关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现象的有奖举报办法,北京市质监局正在起草准予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安全生产局正在起草关于烟花爆竹专营的办法。

  针对城八区和其他区县人口稠密地区燃放的不同特点,已经制订了在燃放期间指导各个社区春节燃放的工作方案。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

  北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24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五环路以外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国家、北京市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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