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缴纳学费者每天加收3‰滞纳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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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7:06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志兴)部分大学生拿了父母给的学费却迟迟不缴。近日,为了督促学生及时缴纳学费,避免学生拿父母血汗钱潇洒,四川外语学院想出一个新方法: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学费者,每天加收3‰滞纳金。对此,老师、学生颇具争议。 昨日下午,记者在四川外语学院科研大楼内看到,计划财务处宽大的门框上贴着一张通知,上面写道:“9月9日以后缴学费的同学将按学院规定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请互相转
“为什么要加收滞纳金?那些贫困的学生怎么办,六七千元的学费按3‰比例加收,只能让贫困大学生更缴不起学费。”一大二的男生对通知内容表示不可理解。而大三的李同学对加收滞纳金有自己的看法:“有些同学从家里拿了学费,却迟迟不缴,拿着父母的钱在外潇洒,加收滞纳金对这些同学能起到督促的作用。” 记者看到,虽然财务处下午上班时间是3点,但2时30分后,已有学生陆续在门前排队,一些同学表示,他们正是担心加收滞纳金才赶时间来缴的。 对于加收滞纳金的规定,该校负责宣传工作的谢老师告诉记者,每个学年,总有部分同学不自觉,迟迟不缴学费,加收滞纳金的规定其实只针对那些从家拿了学费却不缴的同学,目的是为了督促他们及时缴学费。谢老师解释称,每个学院都已将贫困生或有特殊情况学生的名单上报财务处,对于这些同学并不加收滞纳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