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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幼儿园命案凶手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8: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轰动京城一时的北新幼儿园教师、幼童被杀案案犯付贺功,经审理竟是一个有数案在身的累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日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付贺功死刑。

  2004年10月21日2时许,今年31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付贺功在北京市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内行窃时,被该园正在值班的一位女教师发现,付贺功抓起幼儿园内的灭火器便猛砸女教
师头、面部数下,女教师当场昏迷。付贺功并未就此罢休,在将昏迷的女教师强奸后,用棉被捂住女教师面部,致使女教师窒息死亡。此时,寄宿在北新幼儿园的5岁幼童李某被惊醒,付贺功再次用灭火器将李某砸死。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付贺功身上其实已经罪行累累。早在1992年,付贺功就因盗窃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1996年,不思悔改的付贺功再次因盗窃罪入狱7年,2001年1月刑满释放。2002年,付贺功分别于6月和8月,因琐事与陌生人发生矛盾,而以残忍手段犯下两起杀人案件。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间,付贺功实施抢劫盗窃十余起,并对被害女性进行强奸、猥亵。2004年8月24日23时许,付贺功持尖刀向邓某颈、肩、背等部位猛刺数十刀,致使邓某死亡。杀人后,付贺功抢得该院各式电脑共计价值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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