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首”是不是热水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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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8:2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9月9日热线消息(记者王世新)省城一用户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安装热水器的厨房突起大火,幸亏用户及时逃出才没有出现危险,但冰箱、洗衣机等电器都付之一炬,目前用户与厂家对于责任问题各执一词。 9日,记者赶到家住山大三宿舍的曹女士家,只见被火熏黑的墙壁刚粉刷过,但厨房里还基本保持着原貌。记者注意到,厨房里一片狼藉,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电器都被
曹女士说,8月30日,由于一直使用的燃气热水器坏了,她就从花园路上的一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万和牌的燃气热水器,第二天晚上6时30分许,由厂家的李先生安装上。晚7时许,曹女士打开热水器,准备和孩子一起洗澡。刚给孩子洗完,她就闻到一股呛人的烟味,出去一看发现厨房起了大火,曹女士急忙抱着孩子跑到楼下邻居家并拨打了119,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 第二天,曹女士的爱人与厂家取得了联系,当时安装热水器的李先生又过来处理此事。李先生在现场拍下了照片,但随后就没有了消息,在曹女士的催促下,5日,厂家的郭经理又来到曹女士家中看了看,一直等到7日,郭经理才来电称不是热水器的问题,并拒绝出具不是热水器导致火灾的证明。 记者随后分别与该厂的两位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却得到了不同的回答,李先生称,这是因为用户没有听取他的建议,没有在管子上夹上夹子,所以导致热水器的管线失火最终导致火灾。而郭经理则称经过几位专家的论证,根本就不是热水器着的火,也就无所谓开具非热水器导致失火的证明。 目前,曹女士准备将此事诉诸法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