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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庆介绍我国《证券法》修订主要内容周正庆介绍我国《证券法》修订主要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8:38 东方网-文汇报

  首次引入预披露制度

  ■记者徐亢美报道

  本报讯昨天,“第22界世界法律大会”上海会区进行了6个专题会议,其中有关证券法的研讨交流颇引人注目。通过论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证券法
》修改领导小组组长周正庆向大会介绍了我国《证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周正庆强调,制度只有以责任为后盾,才具有法律之力,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责任作保障,禁止证券交易违法行为的规定将成为空中楼阁,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不受欺诈的目标就是一句空话。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着手对《证券法》进行修订,修订的原则是既要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又有利于防范风险保障市场安全稳定;既要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各项功能,又要有效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完善禁止证券交易违法行为制度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角度,《证券法》的修订侧重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修改并消除禁止证券交易违法行为制度体系中不协调的规定。如在关于市场操纵的条文中,须明确规定各种操纵市场行为的构成要件,区分操纵行为与非操纵行为的界限及其相关的规则。

  二,强化证券交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三,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一是增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义务的规定和法律责任,要求其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引入预披露制度,要求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请人预先披露申请发行上市的有关信息,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防范发行人采取虚假手段骗取发行上市资格。

  四,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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