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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鞭炮“禁”改“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9:07 大众网-生活日报

  9月9日下午,北京市立法机构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将1993年以来的全面“禁放”改为局部“限放”,规定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2006年的春节,人们将伴随爆竹声庆贺新年。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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