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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须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9:1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雅/通讯员吕拥宪

  本报讯人工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乳房填充材料等植入式医疗器械,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的不良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即日起生效的《福州市医疗机构植入式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还要求,医疗单位须登记、保存每位患者使用植入器械情况;对有缺陷的植入式器械,应配合生产企业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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