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购房者吃上定心丸 二手房交易也要预告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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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9:1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市民吴女士最近有点心烦,她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可由于房主的新房子还没有交付,要半年后才能搬走。她说,自己付了5万元首付款,房产证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实在有点不放心。记者昨天从市产监处了解到,以后像吴女士这样的担心就大可不必了,从本月中旬起,无锡将对二手房交易实行预告登记。 市产监处政策法规科的万科长告诉记者,由于一些人的不诚信,导致二手房交易中常
即将实行的二手房交易预告登记制度就是切实保护买房者利益的一个重要举措。它是在办理房产登记之前的预备性和临时性的登记。买卖双方可以共同前往登记,如果卖方不愿意,买方也可以单方前往登记,市产监处会发放有效证明。双方到场登记的,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来办理房产证。如果是单方登记的,办理房产证过户时候必须双方到场。预告登记的有效期是两年,在这两年内,如果卖主将房屋再卖给其他人,产权部门将不会给他办理房产证的过户。业内人士表示,预告登记能够有效防范交易风险,从根本上杜绝不诚信的表现,防止一房多卖,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方面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牗戴琳刘可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