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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特级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9:37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在教师节前,哈市第三中学的语文老师孔玉范、哈市幼儿教师刘仁生等31名教师被评为特级教师,其中闫桂红、杨波、孙明、赵杰等四名30多岁的教师被评为优秀青年特级教师。按规定,今年的优秀青年特级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两年合格后,再颁发特级教师证书。

  据哈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人介绍,被评为特级教师的老师们都是教育战线的杰出代表
,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特别是推进新课程改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优良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育理念、精湛的教学艺术、忘我的敬业精神是哈市老师学习的榜样。(生活报)

  作者:章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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