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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首将教师仪容纳入考核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0:18 温州新闻网

  昨天,东城区颁布小学教师礼仪规范,首次将对教师仪容要求纳入教师考核,提出教师“衣着得体,修饰适度”的具体要求。

  东城区教委副主任马杏芳介绍,教师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特别是模仿能力强的小学生。以往在教师考核中,对仪表没有具体规定,制定《东城区小学教师礼仪规范》后,将礼仪规范纳入教师的年终考核。“老师不能穿奇装异服,颜色不能太鲜艳,夏天不能穿
吊带装、露脐装和凉拖,发型和首饰不能太夸张且不能频繁变化。”

  《礼仪规范》颁布后,东城区各小学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据了解,史家小学规定:老师上课(除体育老师)必须穿着正装,女老师要化淡妆。男老师的同一双鞋不能穿超过3天,女老师的鞋跟不能超过5厘米;男老师杜绝穿尼龙丝袜和白色袜子,女老师要穿肉色袜,穿裙子不能光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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