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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人员干“个体”免税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0:29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9月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省物价局六部门联合通报了我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情况。

  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将免税

  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完善城镇非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

  具体内容为: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2005年12月31日前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在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确定,缴费比例为20%;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交纳。

  大学生到非公企业可获奖励

  我省将把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完善人才资源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促进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

  对到老少边穷地区县以下(不含县)和国列、省列贫困县(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实行一次性奖励政策,标准为:毕业研究生3000元,本科毕业生2000元;对生活基础不在甘肃,从省内外院校自愿到兰州近郊四区以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本科以上短线专业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标准为:毕业研究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3000元。

  不准随意向企业要求赞助费

  省物价部门将清理整顿现行涉及非公有制经济的收费和价格政策。凡是带有歧视性、不平等性、限制和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收费和价格政策,坚决予以废止和修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非公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

  可拥有城镇公交线路专营权

  省建设厅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有: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和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和运营,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进化过程;开放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资本市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开放城市市政公有事业资本市场,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通过有偿竞拍的方式,向非公有制企业出让城镇公交线路专营权及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

  鼓励收购文化企业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我省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社会事业领域的相关情况。我省将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除义务教育之外的教育领域,鼓励捐资办学;按照区域卫生规划,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创办医疗机构,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投资兴办农村卫生医疗机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以多种形式创办、收购各种文化企业,建设经营体育场馆;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开发旅游景点,建设经营旅游设施,开发旅游产品,创办旅行社。

  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

  省国土资源厅鼓励支持非公经济的具体措施有: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按计划、有步骤地对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鼓励利用宜林宜草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种草、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对国有荒山、荒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可依法申请造林、种草进行生态建设,在建设投资和绿化工作到位的条件下,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免土地出让金,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申请续期,可以继承和有偿转让。

  作者:记者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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