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杀教师与幼童凶手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0:4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北京讯自称“一不自杀,二不自首,三不能在犯罪现场被抓”的付贺功,去年10月制造了北新幼儿园一名教师、一名幼童被杀惨案。9月9日上午,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死刑。31岁的付贺功是北京密云县人。他背负了包括北新惨案在内的4起命案,被法院认定抢劫、故意杀人、盗窃、强奸及强制猥亵妇女等5项罪名、17起罪行。(孙慧丽)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