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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幼儿园凶手一审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1:42 新闻晨报

  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上午,制造北新幼儿园教师、幼童被杀惨案的凶手付贺功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书记录下了付贺功的累累罪行,身负4起命案共杀害5人,总共犯下17宗罪行。付贺功今年31岁,密云县人。他18岁离家出走混迹于社会,一年后因盗窃被判处两年徒刑。之
后,他又因盗窃再次入狱,2001年1月才刑满释放。出狱后,付贺功常年靠抢劫、盗窃谋生,从居民楼内的空调、电脑、暖气片到下水道篦子、电动自行车等无所不偷,财物共计价值4.1万余元。在行窃过程中,付贺功还将一名值班人员刺死。抢劫过程中对三名妇女进行性侵害。

  【性格残忍】

  2002年6月至8月间,付贺功在公园和果园旁边,仅仅因为琐事和两名路人争吵起来,结果用砖头猛砸对方头部并刺了十几刀致他人死亡。

  【北新幼儿园惨案】

  去年10月21日凌晨2时许,付贺功窜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内行窃时,被44岁的值班女教师发现,付贺功用灭火器猛砸女教师的头部、面部数下,致女教师昏迷又将其强奸,随后用棉被盖住女教师的面部,致女教师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因寄宿在幼儿园的一名5岁幼童被惊醒,付贺功又持灭火器砸死了幼童,抢得幼儿园的DVD机1台,VCD机2台、自行车1辆及人民币100余元。作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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