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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严禁“自卖自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1:54 上海青年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卢志勇丘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9日说,随着国家“十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未来几年中国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步伐将大大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李荣融在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与产权交易高峰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说,国资委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了规范
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力度,目前关键是要切实按照“主体到位、交易进场、信息公开、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的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已经发布的各项规定。一是主体要到位: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是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主体。二是交易要进场:进场交易是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关键。三是信息要公开: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保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环节。四是操作要规范: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是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的基础。五是监督要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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