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赵燕被殴案”在美国败诉陪审团认定打人警察无罪但判决结果不影响1000万美元民事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1:54 上海青年报

  据新华社特稿经过检辩双方一年多的准备和三个多星期的激烈庭审之后,赵燕案昨天终于有了结果———由12名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裁决被告洛德斯无罪。这是此案最终决定,检方不可以上诉,但可以按计划提出1000万美元民事索赔。

  陪审团认定被告无罪

  陪审团于美国东部时间9月8日下午1点20分左右(北京时间昨晨1点20分),在水牛城的纽约西区联邦法院宣布了这一裁决。在法庭上,这名现年44岁的被告洛德斯辩称自己援用“合法”海关和边境防卫程序制服了一名“一直挣扎着的女子”。他否认曾经用膝盖撞击赵燕头部和打她耳光。为支付律师费用,他自称已变卖房产、动用退休金账户内的资金。

  赵燕对结果表示失望

  赵燕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斯坦利·里根说,赵燕对陪审团裁定感到失望,但她认为自己已向法庭陈述了一切,现阶段不愿再作任何评论。里根认为,陪审团之所以作出“无罪”裁定,可能考虑了“9·11”事件发生后美国边境地区的紧张气氛。事发时,美国处于“黄色”警戒状态,即防范恐怖威胁的第3级。被告辩护律师史蒂文·科恩则认为,两名警官同事发表的证词可能对陪审团作出“无罪”裁定产生了影响。尽管那两人也批评洛德斯过度使用武力,但他们认为赵燕在事件发生时曾经有“挣扎动作”。不过,里根说,刑事诉讼的裁定结果不会影响民事诉讼。

  被告指责受到歧视

  被告律师科恩指责美国政府出于外交考虑而对洛德斯提起了公诉。此外,被告方还向法庭“抖露”出一些不相关细节,即洛德斯是一名公开的同性恋者,以此暗示他在工作中受到歧视,上司和同事对他有成见,有意借赵燕事件“落井下石”,让他成为“牺牲品”。

  然而,纽约大学布法罗分校社会学教授、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张杰说,赵燕遭殴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理应受到惩罚。“我们还需要什么(证据)才能认定那个人(洛德斯)有罪?”他反问道。这位中国旅美社会科学教授协会负责人还批评美国刑事司法体制:“这显然是美国刑事司法体制的一大特色……在这种司法体制下,非常不容易认定某人有罪,却容易让(犯罪)人逃脱干系。”(张伟)

  人大法学专家称:

  陪审团方式存在不足

  判决前许多中国人认为赵燕能赢得这场官司,但判决结果出乎大家的意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室主任韩玉胜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种差异是因为美国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系。两者的审判方式也不一样,英美法系采取陪审团的方式。

  陪审团这种审判方式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陪审员都是不懂法律的人士,在选取陪审员的时候,要求这些人不能懂法律。因此,这些陪审员在看待一个案例时很难从法律的角度来确定案件的是与非,陪审员更多的是凭自己的感觉来判断。判断时往往加入了其他一些因素。

  “这次刑事判决之后,赵燕还要提出民事诉讼。虽然赵燕在刑事诉讼中输了,但并不影响她以后民事诉讼的判决。虽然在中国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在美国却是分开审理判决的。”韩教授最后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