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万农村学生新学期免杂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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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5: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东在16个扶贫县试点推行2008年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本报讯记者王倩、实习生梁爽、通讯员赖红英报道:广东16县义务教育学校新学期免杂费,文件未到,措施现行,133万学生优先受惠。昨天,试点措施正式出台,广东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工程拉开序幕。16个县开学时预缴的学杂费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学生。 广东省教育厅昨天宣布,广东对陆河、揭西、五华、丰顺、大埔、乳源、新丰、清新、阳山、连南、连山、东源、和平、龙川、紫金、连平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33万农村少年儿童实行免杂费义务教育,免费金额达4.4亿元。今年的免费项目是杂费。小学每生每学年免交杂费288元,初中每生每学年免交杂费408元。杂费以外的费用则不属免费范围,也就是说,除享受“两免”政策的学生继续免收书本费外,学生还要按照“一费制”的规定,小学生每学年交100元书本费、初中生180元。此外,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它费用,也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这样,每名小学生每学期将省出近75%的开支,每名初中生省下60%的费用。 根据规定,免费对象为农村(不含县城镇)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地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试点阶段跨县流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即学籍、户籍不在同一县的学生不享受免费政策。2005年9月1日后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超生的子女不予免费。复读学生不予免费。 广东省委、省政府还决定,继续执行对全省农村人均年村收入低于1500元的家庭,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费、杂费,同时,对这103万低收入家庭的农村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学年100元。 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表示,整个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计划将于2006年秋季起逐步推开,2008年秋季起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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