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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国家赔偿应该给些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11年,25万多元,物质赔偿太“苍白”,精神赔偿无着落

  9月2日,在代理律师、兄长和弟弟的陪同下,“杀妻”冤案当事人佘祥林来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了《赔偿决定书》。震惊全国的佘祥林案,在法律“25万多元”的赔偿里,暂告一段落。此前,佘祥林已从镇政府领取了20万元困难补助款,但这属于政府的资助,与法无关。对佘祥林来说,依照《国家赔偿法》,他获得的赔偿就是25万多元。11年的
漫漫铁窗,谁可以为它估价?人世间的生离死别,谁能够真正来赔偿?国家赔偿的尴尬,挥之不去。

  处女嫖娼,仅赔74.66元

  有这样一组数据:截至2004年5月,中国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共依法受理、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5867件,其中5442件作出赔偿决定。截至2004年11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赔偿案件7823件,决定赔偿3167件。这是《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周年时统计出来的。十年前,《国家赔偿法》的出台令人眼前一亮,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可十年过去了,“很少有一部法律在颁布时受到众多瞩目,而在实施中收效甚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直言:“究其‘失效’原因,除了国家法治环境尚不完善,公民、法人及赔偿义务机关法治意识不高外,法律本身存在严重缺陷是直接原因。”现行的《国家赔偿法》的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狱中“工作”11年的佘祥林,25万元“工资”就是这样计算出来的。人身自由被限制的赔偿太低,一直都是学者们诟病的焦点之一。常常有人苦笑嘲弄:这个“补发工资”的创意实在“有趣”,难道自由的人每分钟都在工作吗?最经典的一例是麻旦旦“处女嫖娼”一案,备受折磨的麻旦旦能够获得的国家赔偿金是74.66元,因为她只被违法限制了人身自由两天,两天的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就是74.66元。麻旦旦当庭哭倒。

  精神损害,赔还是不赔?

  此前,佘祥林提出了38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人感到意外,也没人说他漫天要价。当精神损害赔偿进入中国老百姓的视野时,很多人为之一振,“原来,心里的痛也可以要赔偿”。现在,翻开法院民事案卷,可以看到,精神损害赔偿成了百姓最常使用的“法律利器”之一。可在《国家赔偿法》里,国家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一席之位。佘祥林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被驳回,也没有人感到意外,“于法无据啊”!2002年时,一位关了三年后被判无罪的当事人向记者形容:“唉,沉冤得雪已是不幸中的万幸,还找他们要赔偿,不是自找麻烦吗?弄不好他们认为我是刁民又把我关起来。我受够了,我不是不愿,是不敢。”那惊恐的表情一直刻在记者的心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曾经评价:对老百姓而言,国家带有强制力的违法行为造成的精神侵权损害,比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更加严重,国家侵权通常会危及公民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健康权,其精神上的痛苦、名誉上的损害,比一般侵害程度严重得多。

  赔偿法,改还是不改?

  有评论言,一个被冤枉的小老百姓,面对强势的司法机关,11年物是人非的凄惶与伤痛,“25万元”似乎太苍白了。“苍白”又如何,法律是不可突破的秩序底线。叹一声:国家赔偿法,让我怎么来爱你?等待已经很久。想到麻旦旦面对74.66元的伤痛,呼声一波高过一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直斥“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时机尚不成熟,实在是一种短视的行为”。他认为,《国家赔偿法》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有无数的理由,包括保护人民利益、救济人民的损害、督促工作人员勤于职守、推进国家机关的勤政建设;而不规定就有无数的恶果,其中就包括忽视人民权利,纵容、包庇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养成国家机关的懒惰、不负责任以至国家机关的腐败。早在今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13份全国人大代表要求修改《国家赔偿法》的议案,联名提案的全国人大代表达到500名之多。据了解,在法学家们的“国家赔偿法修改建议稿”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确是很重要的一环。

  广东司法赔偿逐年增长

  最大单:150多万元

  公检法司的侵权赔偿,作为国家赔偿的一部分,平日我们称之为“司法赔偿”。据统计,广东各级法院审结的司法赔偿案件,2002年是49件,2003年是84件,2004年为103件,虽然呈逐年增长趋势,在规范办案规程上也有创新,可数量依然不尽人意。一名办理司法赔偿案件的法官毫不讳言:广东政法机关每年那么多的案件,而提起“司法赔偿”不过百件,不正常。有多少大大小小的“佘祥林”淹没在历史里,没有人知道。但广东在赔偿额方面,还是努力地走到了全国前面。据了解,最近有一单案件,法院最终审理定下“150多万元”的财产损失赔偿,创下中国内地国家司法赔偿之最。事情发生在揭阳市———公安机关接到关于一私营老板恶意合同诈骗的举报,银行也称此人有恶意透支的行为。公安机关查封了该私营企业老板的工厂,可手续不齐,没有清点财物却贴了封条。后来,老板“沉冤得雪”,检察机关迅速对他作出了“补发工资”的国家赔偿。可到了公安机关查封工厂要赔偿的环节,双方卡壳了,谁也说不清到底有多少财产损失。事情一直闹上广东省高院赔偿委员会,私营企业老板提出了4000多万元的赔偿,最后赔偿委员会酌定国家赔偿金为150多万元。全国都为此“啧啧”赞叹。此前,中国内地最大一宗国家行政赔偿案也是在广东作出赔付,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支付了87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赔偿金。 本报记者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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