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贪官毕玉玺案揭发者下周受审 涉嫌两项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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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1:48 新京报 | |||||||||
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两项罪名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北京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朴善琨,将于9月13日在东城法院受审。因朴善琨的揭发,毕玉玺案才得以浮出水面,朴被称为“毕玉玺案突破口”。据悉,同日受审的还有首发公司原总经理董国森。两人被控罪名均是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
朴善琨受贿及个人私分国有资产款额已追回 检方指控,朴善琨涉嫌受贿16万元,个人单独涉嫌私分国有资产173万元;董国森涉嫌受贿60万元;两人还共同私分国有资产317万元。 据悉,朴善琨受贿16万元及个人私分的173万元皆已追回,且在审讯中有自首情节;而董国森的受贿、私分款尚在追缴中。 毕玉玺窝案牵出首发集团两疑犯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董国森、朴善琨是毕玉玺窝案串案中牵出的首发集团级别最高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去年朴善琨在被立案侦查时,揭发了毕玉玺私分国有资产一事,毕玉玺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由此浮出水面。 检方对朴善琨的指控主要是,首发公司于1997年应政府要求在香港捆绑上市时,占首发50%股份的“京津塘北京公司”将股份转让,一家外资公司支付了1.48亿元股权转让金。朴善琨截留了该账户的利息173万元,并以此为员工购买了保险。与此同时朴善琨收受了保险公司、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贿赂共计16万元。 两疑犯涉嫌联手私分国有资产317万 此外,董国森和朴善琨两人还被指控联手私分317万国有资产。1996年,董国森任首发公司副总经理时,首发公司以320万元的利息为员工购买了3年“意外伤害险”和“养老保险”。1999年,320万元本金返还,时任总经理的董国森和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朴善琨决定将其中317万元为几十名职工购买“人寿商业险”,涉嫌将此笔公款私分,且无从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