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廉洁政府架设合作桥梁——访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专员黄鸿超(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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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4:0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9月8日傍晚,在索菲特国际饭店,首次来豫访问的香港廉政公署专员黄鸿超在忙碌的间隙,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采访。 “独立性保证了我们办事的公正性” 记者:首先感谢专员在百忙中接受我们的采访,能否请您先介绍一下廉署的基本情况? 黄鸿超:香港廉署成立于1974年2月。31年前的香港是贪污比较猖獗的地方,当时反贪调查工作由警察负责。有一名总警司涉嫌贪污,由于措施不力导致其脱逃到英国,引起民众极大不满。港督委派一名大法官进行独立调查,结论是,要有效打击贪污,必须成立独立机构。廉政公署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成立的。廉署成立后,它的职权独立而超然,发现问题即可对贪污者进行突然的打击,后来香港的反贪工作在国际上也赢得了很高的声誉。 记者:您认为廉署成功的原因在哪里?经验有哪些? 黄鸿超:廉署成功有很多原因。首先政府部门要有决心,廉署的独立性保证了我们办事的公正性。第二,要有足够的法律支持。第三,政府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社会的支持是最重要的一环。廉署成立31年来,市民署名举报的比例由当初的三分之一上升到目前的70%以上,充分显示了民众对廉署的信心。 “廉署保密,密密实实” 记者:廉政公署如何收集线索?又如何处理市民的举报? 黄鸿超:在鼓励市民举报方面我们下了不少功夫,最重要的是给市民以信心,另外就是要保密。您可能听过一个口号“廉署保密,密密实实”。除了接受举报外,我们还要从不同的渠道搜集情报,通过情报的分析发现线索,主动出击。 廉署内部也有独立的制衡 记者:作为“不受任何其他人指示和管辖”的廉署,如何接受外界的监督?又如何监管内部工作人员? 黄鸿超:这里面有一个独立的制衡机制。廉署的三个部门上面都有独立的委员会,各部门办事要向委员会汇报,接受一些独立社会人士的监督。 作为廉政公署,我们非常重视职员的操守,设有内部调查及监察小组。如果我们的同事受到贪污投诉和非刑事的投诉,经过调查要向特首任命的独立的投诉委员会进行报告。 香港与内地的反贪合作越来越多 记者:您此次到访内地,除了拜访中央有关部门外,安排访问的唯一地方就是河南,这种安排有什么背景吗?通过交流,您认为香港和内地的反贪机构有着怎样的合作空间? 黄鸿超:我们这次来河南访问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的。河南跟我们合作不少,在个案协查方面,河南的数目仅次于北京和广东,所以应该说我们与河南检察机关的关系是比较密切的。 我们与内地的合作从1988年开始。除了个案协查,近年来我们与内地在其他方面的交流也越来越多,尤其近年来内地在预防教育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所以我们派同事来考察和培训,同样每年也有很多内地的干部到廉署进行工作交流。 媒体在反贪方面可以发挥很大作用 记者:您认为媒体在促进反贪方面可以发挥哪些作用?香港廉署和新闻界都有哪些方面的合作? 黄鸿超:媒体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很大。很多时候社会上有一些不公平的行为包括贪污都是通过媒体揭发的,我们看到后都要认真研究。 我们跟传媒有不少合作,主要是在公众教育方面。每年一些重要案件查处的行动,我们都会通知媒体,通过媒体的宣传,让大众提高警戒,远离贪污行为。②6 (文前照片为本报记者董亮摄) 本报记者李旭兵 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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