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白试点四个不直接管制度 分解一把手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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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6:1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长春9月10日电(记者彭冰)单位“一把手”不管财务、不管人事、不管工程招标、不管材料购买,全部交由副手管理。从今年6月开始,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开始试点“四个不直接管制度”,分解“一把手”权力。 人、财、物都由单位一把手说了算,是我国现行管理体制中的普遍模式,“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大权独揽,如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易出现腐败现象。2004年11月起,长
长白县纪委党风办负责人王志秀表示,这一制度“实质是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合理分解,使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关系”。 目前,“四个不直接管制度”正在长白县交通局、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试行。 |